01 强化监管抽检
将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许可延续变更、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面作为重点审查对象,调高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列入信用评级,增加检查频次,开展跟踪抽检,严格核查处置“五个到位”。
02 强化预警督查
实时掌握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不合格情况,对抽检已经2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预警告知,督促企业切实查清原因、防范风险,加强整改落实,并督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严防食品安全隐患反复存在。
03 强化责任约谈
对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属地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进行单独约谈,督促企业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开展食品安全系统性自查,查明原因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04 强化行政执法
落实食品安全“最严厉处罚”要求,对1年内累计3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行政处罚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违法情节严重的,一律从重处罚。相关行业人员符合行业禁入、罚款条件的,一律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05 强化一户一档、销号处理
对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实施一户一档,监督检查、抽检、约谈等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完成后,汇总材料实行销号处理。
4月以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对连续多次检出不合格食品的2家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并进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