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涉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相关内容。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严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全员、全过程、全链条风险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对照整改、回填数据。执法人员分析利用相关数据,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食安员抽考APP”为依托,敦促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下载手机APP进行网上学习和答题。截至目前,累计已有95家企业参与培训考核,覆盖率达68%。
全面落实生产过程责任控制。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环节做好供应商资质审核和原料入库审核,在生产环节精准投料、生产工艺和参数必须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在贮存、运输和交付环节加强品控、保证质量。帮扶小微生产企业,开展标签标识合规性审查63件次,累计提出标签整改意见254条。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检验、销售流向等关键环节信息,确保生产全过程可追溯。指导辖区10家涉及肉制品、白酒、乳制品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好电子追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环节的全程跟踪,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