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是人和动物为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而必须从食物中获得的一类微量有机物质,在人体生长、代谢、发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商品小知识
维生素通常根据物理性质可分为脂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A、D、E、K等)和水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B1、B2、B6、B12、泛酸、PP、生物素、叶酸、胆碱等)两大类。脂溶性维生素易溶于有机溶剂而不易溶于水,可随脂肪为人体吸收并在体内储存,排泄率不高;水溶性维生素易溶于水而不易溶于有机溶剂,体内储存较少,过量的多从尿中排除。
从获取方式上看,维生素可分为天然制品和化学合成品。由于天然维生素受原料和提取技术的限制,产量低、价格高,因此化学合成品居主导地位,占维生素总产量的80%左右。
税目29.36维生素规范申报要求
税目29.36是天然或合成再制的维生素原和维生素,以及主要用作维生素的衍生物,也包括上述产品的混合物。税目29.36通常指维生素的原料。上述所说的维生素原是指本身不是维生素,但是可以在生物体内转化成维生素的物质。
为了保藏或运输的需要,税目29.36的产品可以加入抗氧化剂、抗结块剂、可以用适当的物质加以包覆,可以用适当的物质加以吸附,但添加的量或处理的方法不得超出保藏或运输所需,而且不得改变产品的基本特征并使其改变一般用途而专门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
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以下简称《规范申报目录》)中税目29.36项下维生素的规范申报要求,企业应申报:1.品名;2.成分含量;3.用途;4.CAS号。
规范申报需要注意的四点:
规范申报要点1
申报品名含有“维生素”的商品,申报品名应完整。比如“维生素B6”与“维生素B6片”是两类不同商品。
规范申报要点2
申报品名含有“维生素”的商品,申报成分名称及含量应准确。如维生素A原(α-、β-、γ-胡萝卜素及隐黄质)、用作色料,非用作维生素的原料,不能归入税目29.36,天然物质提取的维生素A原归入税目32.03,有机合成的维生素A原归入税目32.04。
规范申报要点3
申报品名含有“维生素”的商品,申报用途应清晰。不同用途或应归入不同税号,比如用于治疗特定病症要考虑是否归入税则30章,如属于日常膳食补充剂要考虑是否归入税则21章。
规范申报要点4
申报品名含有“维生素”对应的CAS号应准确。CAS号,又称化学物质登录号,是化学物质的全球唯一数字识别号码。
税目29.36维生素规范申报示例
申报示例1
申报品名:维生素A
规格型号栏申报:维生素 A 40%、明胶 30%、碳水化合物(吸附剂)24%、抗氧化剂 2%- 5%、抗结块剂(二氧化硅)1%,通过生产再加工,加工成发酵培养基原料,或其他产品中间体,用作工业添加剂,CAS号:68-26-8;
归类说明: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维生素A在空气中不稳定,常加入抗氧化剂加以稳定。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第二十九章章注一(六),该维生素A应归入税则号列2936.2100。
申报示例2
申报品名:维生素B6 (盐酸吡哆醇)
规格型号栏申报:维生素B6 100%,化妆品添加剂,CAS号:58-56-0。
归类说明:税则号列2936.2500是指维生素B6及其衍生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维生素B6归入税则号列2936.2500。
供稿/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