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菜、药品、医用口罩、消毒药剂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从六个方面要求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一是不得借疫情防疫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二是要对防疫物资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三是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公示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四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五是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六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其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守好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告诫仍未整改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目前,共检查市场主体149家次,从检查的情况看,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价格秩序良好,暂未发现有哄抬物价等情况。下一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加大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