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绥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在对县内保健品商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案件线索,立即组织民警对两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立案侦查。经进一步侦查确认,姜某某、冯某、张某经营的两家保健品商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经过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采样,聘请专业检测公司进行检验后,确定其销售的多个品牌保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并于4月4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冯某、张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冯某、张某三人分别对其在没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多种含有有毒、有害成份的口服保健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冯某、张某三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