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细则》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增加洁净用房等级和环境参数要求。为提高鲜湿米粉微生物污染控制水平,满足鲜湿米粉生产安全卫生需求,合理应用空气洁净技术,规定“清洁作业区应达到GB 50687中洁净用房等级Ⅲ级的要求”等。
二是严格包装控制和贮存、运输条件。规定产品包装应密封,不得以扎口形式密封,不得扎孔。产品贮存或运输的温度应≤26℃。
三是增加产品包装标识要求。规定应在产品包装上的醒目位置标示“鲜湿米粉”,并按产品标准要求标示类别,如鲜湿米粉(切粉)等。
同时,考虑到鲜湿粮食加工品及鲜湿淀粉制品的产品外观、特性、微生物污染风险、生产工艺与鲜湿米粉基本一致,为降低微生物污染等安全风险,规定“采用类似于鲜湿米粉工艺加工而成的其他粮食加工品和淀粉制品,参照《细则》执行。”
此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DBS 45/050—2021)于2021年10月25日发布,自2022年4月25日起实施。主要有五大变化:
一是标准名称由“鲜湿类米粉”改为“鲜湿米粉”,取消了调制鲜湿米粉。
二是将鲜湿米粉中添加淀粉由原来的不大于45%降低到不大于10%。
三是新增了“蛋白质”质量指标。
四是菌落总数比2018版标准提高了10倍要求,菌落总数检测时限在出厂到检测时间间隔在4小时以内。
五是通过限制贮存和运输的环境温度不高于26℃,避免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微生物快速增长。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贯彻落实《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为契机,继续坚持“品种监管+风险监管”模式,加强防控鲜湿米粉微生物污染风险,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分级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鲜湿米粉生产经营者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