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烟台市自3月13日以来,部署开展了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不落一个单位,不落一个高风险岗位人员”的原则,对全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反“八不”行为,全力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截至目前,全市查处违反“八不”行为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家,全部停业整顿,现予以曝光。
1.莱州市土山镇钊玮水产商行: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
2.莱州市万通市场滕洪武渔行: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实行“三专管理”;未亮码销售;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
3.蓬莱区紫荆山街道青泽水产品经销处:未及时调整“山东冷链”系统内从业人员岗位状态。
4.蓬莱区骆芳水产店:未及时调整“山东冷链”系统内从业人员岗位状态;产品超期未入库。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业整顿,一律公开曝光;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疫情扩散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