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分为三个小组,针对冷链食品行业、餐饮、药房三个部分开展检查。对于冷链食品行业,要求其严格执行“五有三专一报备”制度,即有海关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产品检疫合格证、消毒证明、进货票据,实行专车专区专柜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及时报备。针对餐饮行业,要求其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尤其要认真贯彻场所码管理制度;对于药房,要担负起疫情防控“哨点”责任,严格贯彻扫码、测温、登记入店等制度,严格“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实名登记销售上报制度。
检查发现,部分冷冻食品批发店和经营铺存在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冷链食品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将案件移交综合执法局作进一步处理。当天共检查药房、餐饮、冷链食品经营店8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