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发现某火锅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六个品类的进口牛肉,该店的从业人员未按重点人群疫情防控要求连续进行核酸检测,并存在虚假填报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记录的行为,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火锅店停业整顿,并通报经开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管控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风险,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营者要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核酸全面检测、外包装全面消杀、来源全程追溯,在经营活动中遵守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经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江苏冷链”溯源信息或者无集中监管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对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贮存场所、运输工具、加工设备、工具容器、外包装等定期开展消毒。
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监测,至少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疫情防治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