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展相关工作满足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之法令)和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之法令)要求的主管部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和卫生部已主动引导各地和企业对必须申请出口中国注册编号的18类商品做好准备。
截至目前,政府总理于2021年9月21日所签发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出口的第26/CT-TTg号指示已基本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为越南企业向中国市场出口食品提供保障。
对于上述18类食品之外的产品,企业必须自行提交申请材料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