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下发了《关于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督促大米企业负责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
会议强调:一是大米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加工;二是加强大米质量的把控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原粮进货查验、大米出厂检验制度,着重加强镉项目检验,严防镉超标原粮进入加工环节、严防镉超标大米流入市场;三是要加强检验室管理,检验设备要及时检定,检验员要加强培训,及时掌握并了解大米生产加工最新要求;四是加强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及时清理标签不合规的包装袋,确保产品标签标识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