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辖区内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商超、便利店、食杂店、餐饮店等食品流通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针对主体资格、进货查验、贮存条件、食品标签、加工制作过程、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好证照上墙、台账明晰、定期查验等义务;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学校食堂、集体用配送餐单位、校外餐饮单位等餐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执行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食品加工过程操作流程(生进熟出、生熟分开)、食品留样的数量及时间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同时,督促食品、餐饮经营单位严把源头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采购来源不明、渠道不清的食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商户涉及食品混放的问题,执法人员已督促商户现场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校园食品经营企业8家、学校食堂4家、集体用配送餐单位1家、幼儿园食堂2家、校外餐饮单位5家,出动执法人员11人,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