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工作发现:湖北恩施地界有人通过网络平台引流,向市场推销高仿茅台品牌酒,我市黔江区也有销售情况。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立即组织黔江区公安局进一步核查,迅速查明一条涉及湖北、贵州多地的制售假酒犯罪生产线。
2021年12月29日起,重庆警方多警种联合行动,在贵州仁怀、湖北恩施等地全面收网,经过连续2天的集中抓捕、清查,成功摧毁以魏某、范某为首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产、储、销“黑窝点”4处,现场查获假冒茅台品牌酒成品800多瓶、待灌装基酒3000多斤、制假设备14台、包材2.7万套,初步估算涉案金额1亿元。
经查,2020年7月以来,魏某(男,湖北恩施人)认为仿制高端品牌酒可获取暴利,遂伙同向某(男,湖北恩施人)、李某(男,湖北恩施人)等人制售高仿茅台品牌酒。魏某等人从范某(男,贵州仁怀人)处购置散装的酱香型白酒基酒,从广东、贵州等地分别购买假冒品牌的商标、手提袋、酒杯盒、防伪识别器等外包装材料以及压盖机、包装机、自动贴标机等设备,在湖北恩施城乡结合部租赁房屋作为厂房,自主勾调、灌装、包装,成批次生产高仿茅台品牌酒。
黔江警方调查发现,魏某等人非常注重制假工艺,在制假过程中的采用新设备实现贴标流程自动化运行,使用的防伪芯片仿真度极高,肉眼难以识别。为了扩大销量,魏某等人还雇佣“网红”制作识别真假茅台品牌酒的短视频,在某互联网短视频平台注册多个账号滚动播放,积聚人气后进行推销。据魏某等人交待,其已先后生产、销售高仿茅台品牌酒约2万多瓶。
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警方会同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瞄准有毒有害的火锅食材、肉制品、保健食品,过期大米,蔬菜添加剂严重超标,以及假酒假烟等领域及农村市场、商超门店、生产企业等部位,会同行政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万余家,破获包括有毒有害食用鹅案、有毒有害保健品案、“毒竹笋”案、伪劣大米案等在内的食品安全案件41起,采取强制措施54人,现场查获各类假劣食品20余吨及大量作案工具、设备,扣押、冻结涉案犯罪资产700万元。
警方表示: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态度,紧盯食品相关产业集中的重点地区,紧盯高危食品和应季热销食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分子制假售假活动空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