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自查自纠, 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午托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开展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控制点自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落实“四个最严”,强化监管督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摸排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一校一
册”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严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食品存放、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三防”设施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防控措施及食品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帮助解决。严查无证或不亮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索证索票不全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培训引导,推进规范管理。加强对校园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鼓励各校园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创新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堂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
截至目前 ,该局共检查校园午托机构食堂38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5家,责令改正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