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举报类型分布情况看,受理的221起举报线索中,使用“绝户网”等违规网具进行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89起,占比40.27%,环比减少1.11%;涉渔“三无”船舶的举报受理数量为62起,占比28.05%,环比减少38.61%;电毒炸鱼类举报受理数量为55起,占比24.89%,环比减少14.06%;禁渔区内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13起,占比5.88%,环比增加62.50%;其他渔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数量为2起,占比0.90%。详细情况见图1、图2。
图1 举报受理类型占比图
图2 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月份对比图
从地域分布情况看,举报受理数量最多的是江苏省,为60起,占比27.15%,环比减少22.08%;浙江省为38起,比2021年12月份减少15起,环比减少28.30%;湖北省比2021年12月份减少11起,环比减少28.95%;河南省比2021年12月份增加4起,环比增加33.33%;四川省比2021年12月份增加5起,环比增加45.45%;贵州省、云南省和重庆市的举报受理数量比2021年12月份均有所增加;湖南省、安徽省、上海市、江西省、陕西省和甘肃省的举报受理数量比2021年12月份有所减少。详细情况见图3、图4。
图3 举报受理省际分布占比图
图4 举报受理省际月份对比图
从重点案件反馈情况看,1月份涉及长江禁捕范围督察督办重点案件8起,各省份已完成核查并反馈。从查证情况看,经属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现场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的情况3起,占比37.50%;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的违法行为,需进一步核查的情况3起,占比37.50%;举报线索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2起,占比25.00%。
从举报来源及时间分布情况看,受理的221起涉及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举报线索均为微信举报。从旬度变化来看,1月中旬举报受理数量较为较多,为81起。详细情况见图5。
图5 每日举报受理数量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