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四川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于2017年1月18日制定印发《四川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食盐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保障我省食盐安全稳定供应,我厅会同财政厅在总结盐业体制改革以来我省实施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基础上,对《四川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朱兰联系电话:028-86264876
电子邮箱:yyc@mail.scsjxt.com
附件:四川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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