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共9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
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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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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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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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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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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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动物药效评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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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动物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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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动物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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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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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3号大街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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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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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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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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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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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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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望江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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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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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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