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酒类商品交易活动,加强酒类商品流通监督管理,保障酒类商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了《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pjcc@smda.sh.cn;2.传真:(021)64270183;3.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2512室 食品经营处收,邮政编码:200032。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2年3月9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