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客家花香型红茶加工技术规程》、《客家花香型红茶品质与评鉴》、《客家清香型绿茶加工技术规程》和《客家清香型绿茶品质与评鉴》四项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邮箱:lrc84405958@163.com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