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对省外重点电商平台内的本地经营者,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网络交易经营者监管,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平台基本情况和节日期间经营活动情况。
二是规范平台合规经营。结合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利用微信平台建立合肥电商企业行政指导群,完成对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年交易额较大的省外重点电商平台内本地经营者的在线指导,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则,认清底线,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守法合规经营。
三是全面实施网络监测。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方案,依托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重点商品开展专项监测,包括对儿童用品、玩具、生鲜商品、新冠疫苗、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禁用渔具等禁售限售商品开展监测。对网络市场重点行为开展监测,包括是否违反禁售限售规定;主体信息公示,商业性信息发送,商品或者服务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是否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行为等。监测过程中收集完善关键词和相关禁限词库,不断完善监测策略,提升监测能力。同时对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核实、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