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疫情防控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市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各餐饮服务单位一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扫码、测温、戴口罩,场所定时消毒通风,常备防疫用品。二要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三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五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证明、消杀证明、出仓证明)一码(追溯码),不得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规范操作经营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能力接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进口冷链食品报备赋码管理。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倡导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科学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防止餐饮浪费。
三、科学理性消费
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选择烧熟煮透的热食类菜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或少吃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用餐时采取分餐制或使用公筷公勺,与其他消费者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聚集。在密闭房间吃碳锅、烧烤应保持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网络订餐消费时,应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单位订餐。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生食、冷食类)。收取外卖时检查餐食包装、食安封签是否完整。验收后应尽快食用,并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
四、及时投诉维权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应保留好消费凭证。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或者消费纠纷协商处理不成,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