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抓好相关组织协调,切实为企业解难题
完善“两库一平台”,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能力,提振餐饮业消费者信心。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建立同业互帮机制,拓展餐饮外卖渠道,帮助食品经营企业解决原辅料采购、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等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支持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店外划定区域经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场所消杀。
02
强化日常监督指导,确保居民放心消费
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商办流通函【2020】43号)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把好原料购进、清洁消毒、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等重点环节。
03
优化食品经营许可,为经营者减负提效
全省食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在2021年12月23日至本次疫情管控解除后90个工作日内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许可的,如企业承诺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可免于现场核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 2021年12月23 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疫情管控解除后90日内。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在抓好落实的同时,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食品经营行业复工复产工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