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节前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糕点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以及豆制品等小作坊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活动,严防严控微生物污染、标签标识不规范、卫生环境不达标等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多次出现抽检监测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是开展节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针对节日消费特点,以肉、蛋、禽、菜、奶、坚果炒货、食用油和白酒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对青云超市、新鹏飞超市、东升果菜超市等大型超市和龙须沟春龙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落实情况。尤其加强对北寒村、朝阳村等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的监督检查,严查“五无”食品,切实落实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节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加强对各类餐饮单位监督检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各类年会、集会、宴会和年夜饭供餐安全,重点对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储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台账登记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接下来,绥芬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节前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百姓放心过节、平安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