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重点排查全市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营养”等字样的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含保健食品),主要整治上述企业网络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行为。排查整治重点内容为: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方面,是否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内容;是否在标签醒目位置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否存在利用名称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等内容。在产品广告方面,是否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内容;是否在网络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在网络上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等。在虚假宣传行为方面,是否存在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2022年2月16日前企业完成自查整改;3月25日前监管部门完成全覆盖排查,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将集中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对自查不实,漏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的食品生产企业,要将有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同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