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埇桥区杜浩小龙坎老火锅店使用的小碗,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1599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桥区杜浩小龙坎老火锅店使用的汤勺,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17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宿州市埇桥区杜浩小龙坎老火锅店使用的筷子,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01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