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良好的宣贯氛围下,大多数餐饮单位都能自觉履行反食品浪费义务,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和打包服务,“光盘行动”蔚然成风。但是仍有个别餐饮单位对食品浪费行为还不够重视,不提醒适度点餐、不劝阻餐食浪费的情况还有存在,为此,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多轮执法检查。
首张罚单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大型餐饮单位进行错时执法,发现其未设置反食品浪费宣传标志、也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经初步核实,该单位涉嫌未履行《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设置宣传标志和劝阻浪费食品的义务,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长效,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宣传,继续把反食品浪费检查作为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必查项”,促使各食品单位将反食品浪费作为生产经营中的“必选项”,全力倡导与推进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
我们倡议
反食品浪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和餐饮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引领节约用餐良好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节俭消费观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摒弃餐饮消费陋习。坚持按生活需要采购食品,坚持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坚决摒弃宴席浪费、节日浪费等陋习,坚决摒弃互相攀比,追求虚荣的不良风气。
三、坚持文明勤俭节约。培养节俭用餐习惯,坚持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就打包,积极营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绿色消费。
四、大兴勤俭节约风尚。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节约粮食的重要意义,相互提醒,做到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减少食品浪费,争做节俭风尚的实践者、传播者和示范者。
五、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餐饮企业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餐前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后应当主动提醒并帮助打包;在菜单上注明菜品份量或数量,推出“小份菜”;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共同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