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0批次,涉及酒类、罐头、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哈尔滨农垦红旗连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小米黄金酒50%vol(生产日期:2020年7月18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肇东市福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42%vol(生产日期:2018年10月24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佰家砂锅王中海雍景熙岸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第五大道裕顺手擀面餐馆提供并使用的2批次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犇羴客炭火烤肉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碟(抽样日期:2021年11月2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