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3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宿州、淮南、六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徽翠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安瓜片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淮南市凤台县贵禧酱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香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诺韵食品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宿州市埇桥区秀丽刘老二烧鸡超市销售的、标称宿州市符离集刘老二烧鸡有限公司授权宿州市埇桥区付良汉食品厂生产的花生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