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购食品方面:1.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2.要查看外包装,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3.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4.选购0℃以下进口冷链食品的,要查验“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选购0℃及以上进口冷链食品的,要查验“两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
二、就餐用餐方面: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建议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笑脸”为“大笑”“微笑”)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2.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健康监测、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免洗手消毒液、间隔错位就餐、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场所清洁通风等;3.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4.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5.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6.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三、网络订餐方面:1.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3.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4.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烹调食品方面:在家制备餐食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2.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3.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4.选取五指毛桃等材料煲汤的,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5.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6.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食物储存方面:1.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2.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4.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5.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6.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六、良好习惯方面: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2.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3.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胃肠不好的消费者尤其要注意;4.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5.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1.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2.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