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行动,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对节日消费的热点食品商品监督检查工作。以久治粮油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户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白酒、饮料、调味品等节日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采取现场检查、问询、查原始凭证等方式,检查了食品进货渠道、索证索票、购货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并查封扣押,对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责令进行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对日常用药品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违法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各零售药店的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销台账是否齐全、经营资格、药品储存条件、采购药品票据凭证、药品分类摆放与贮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督促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销售“四类药品”(抗生素、抗病毒药、解热药、止咳药)实名登记工作,确保购药人信息准确可追溯,对于可疑人员,及时上报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三是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督检查。主要查看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厨房环境卫生等,全面对食品原料特别是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的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出现“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全面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小作坊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查看各类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按要求穿衣戴帽,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原辅材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等。
五是加大对化妆品等日用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化妆品经营店及美容美发店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常用化妆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使用日期,检验报告、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同时要求经营者节日期间不能对商品有虚假夸大内容宣传,对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六是积极开展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是否存在低标价高结算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促销、哄抬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在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七是全面加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餐饮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加强对经营户用电、用煤、用汽、用油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立整立改,全面提高节日期间经营户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同时,及时了解个体工商户之间、家庭之间存在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并疏导调解,杜绝矛盾纠纷升级。
八是督促个体工商户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个体户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进店人员扫码、戴口罩、测体温,做好经营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引导个体户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积极接种第三针疫苗,筑牢安全屏障。
九是加强冷链食品排查。深入辖区肉铺及冷冻库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排查工作,全面查看索证索票建立情况,检验检疫情况,严查来历不明的进口冷链肉品。
此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共检查蔬果铺、肉铺、商超、餐饮、化妆品等经营户92户,没收过期及不合格产品总价值873元。
通过此次元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节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强化了消费维权保障,营造了良好的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同时我局在节日期间将全力畅通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元旦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查处消费者权益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