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8期通告,检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肉制品、饮料和蔬菜制品5大类食品共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由南昌市东湖区邓厨湘味人家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鑫科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横峰县永亨购物超级生鲜体验馆销售的,标称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母亲泡凤爪(山椒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龙南县玉竹甘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玉竹甘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南昌市东湖区爆三样餐馆销售的,标称南昌鑫科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上犹县瓜子岭山泉水店销售的,标称赣州市云峰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友淳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南昌市东湖区红红火火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咏和环保餐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于都县华源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江西辉爪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酸辣拆骨鸡爪(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包装材料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不彻底所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肉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由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安福购物中心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陈舟水产品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江西上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牛蹄·筋(麻辣味),铬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由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分店销售的,标称庐山庐茗缘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庐山冬笋肉,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镉是一种慢性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由上犹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由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宜春分公司销售的活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由赣州枫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都枫叶花园酒店销售的燕麦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标准值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1360000380732943 | 1 | / | / | 上犹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西亭棚区翡翠湾3号楼综合体 | 绿豆芽 | / | / | 2021/9/6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µg/kg)║116║不得使用 | 江西/省抽 | 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 |
SC21360000380732997 | 2 | / | / | 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宜春分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 | 活鲈鱼 | 散装 | / | 2021/9/8 | 磺胺类(总量)(μg/kg)║153║≤100 | 江西/省抽 | 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 |
GC21360000382671194 | 3 | / | /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安福购物中心 |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武功山大道中段(望京国际内) | 小米椒 | 称重 | / | 2021/9/24 | 镉(以Cd计)(mg/kg)║0.082║≤0.05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GC21360000382698033 | 4 | / | / | 红谷滩新区陈舟水产品店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1号沁园路农贸市场C024-3、C024-4 | 梭子蟹 | / | / | 2021/9/24 | 镉(以Cd计)(mg/kg)║3.1║≤0.5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标准值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21360000380230578 | 1 | 南昌鑫科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长堎工业二区工业二路物华路东侧5栋259号 | 南昌市东湖区邓厨湘味人家餐饮店 | 南昌市东湖区豫章商城底城15号店面(胜利路235-239号) | 复用餐饮具 | / | / | 2021/9/22 | 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 |
SC21360000380732131 | 2 | / | / | 赣州枫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都枫叶花园酒店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水南村 | 燕麦包 | 散装 | / | 2021/8/14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0.0820║不得使用 | 江西/省抽 | 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 赣州枫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都枫叶花园酒店对检验方法提出异议。经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后,对异议予以认可。 |
GC21360000380230579 | 3 | 南昌鑫科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长堎工业二区工业二路物华路东侧5栋259号 | 南昌市东湖区爆三样餐馆 | 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23栋陆组第一号店面(第1层) | 复用餐饮具 | / | / | 2021/9/23 | 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 |
GC21360000380230587 | 4 | 南昌咏和环保餐具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济开发区永强路273号 | 东湖区红红火火餐饮店 | 南昌市东湖区大顺巷9号 | 复用餐饮具 | / | / | 2021/9/22 | 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 |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标准值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21360000382610776 | 1 | 江西辉爪先生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丰城市荷湖镇山背村 | 江西辉爪先生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荷湖镇山背村委会 | 酸辣拆骨鸡爪(酱卤肉制品) | 1千克/袋 | 辉爪先生 | 2021/8/10 | 菌落总数(CFU/g)║1.1×10⁵ ;1.9×10⁵ ;1.1×10⁵ ;7.2×10⁴;1.4×10⁵║n=5,c=2,m=10⁴,M=10⁵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SC21360000382691041 | 2 | 重庆瑶红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思居生态创业苑 | 横峰县永亨购物超级生鲜体验馆 | 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果园新村78号(书香大邸9号楼地下超市) | 母亲泡凤爪(山椒味)(辐照食品) | 218克/袋 | 瑶瑶的朋友圈+图形商标 | 2021/4/22 | 菌落总数(CFU/g)║3.9×10⁵;5.8×10⁵; 3.9×10⁵;5.8×10⁵;1.4×10⁵║n=5,c=2,m=10⁴,M=10⁵ | 江西/省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GC21360000382610967 | 3 | 江西上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开发区 | 江西上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开发区 | 牛蹄·筋(麻辣味) | 称重 | / | 2021/9/19 | 铬(以Cr计)(mg/kg)║6.46║≤1.0 | 江西/国抽 | 初检机构: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 江西上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标准值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21360000382671051 | 1 | 龙南市玉竹甘泉水业有限公司 | 龙南市东坑管委会张古塅村 | 龙南县玉竹甘泉水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东坑乡张古段村 | 玉竹甘泉天然饮用水 | 18L/桶 | / | 2021/8/30 | 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472;0;0;0;0║n=5,c=0,m=0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GC21360000382630969 | 2 | 赣州市云峰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 赣州市上犹县紫阳乡胜利村井珠头 | 上犹县瓜子岭山泉水店 | 上犹县东山镇一街水南大道61号 | 友淳桶装饮用水 | 17L/桶 | 友淳 | 2021/8/29 | 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55;2;3;0;0║n=5,c=0,m=0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GC21360000382610867 | 3 | 于都县华源饮用水厂 | 于都县小溪乡坳下村 | 于都县华源饮用水厂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小溪乡坳下村 | 饮用天然泉水 | 17.2升/桶 | / | 2021/8/31 | 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0;30;570;0;5840║n=5,c=0,m=0 | 江西/国抽 |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标准值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21360000382650442 | 1 | 庐山庐茗缘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青山垦殖场26号 | 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分店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礼步湖大道288号地上一层部分、地下一层部分 | 庐山冬笋肉 | 300克/袋 | 廬茗緣+图形商标 | 2020/12/16 | 铅(以Pb计)(mg/kg)║1.93║≤1.25 | 江西/国抽 | 初检机构: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 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48期)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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