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7批次,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市场薛云召鱼摊床销售的飞蟹(梭子蟹)、皮皮虾(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8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问题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市场邹广玲豆制品摊床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6日),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雄赳赳重庆鸡公煲快餐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鼎顺香包子铺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哈尔滨市香坊区柏记水饺立汇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4.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