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近期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和豆制品共9类食品8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蔬菜制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次;食糖4批次;再制蛋1批次;豆制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博仁分店购进的五仁酱丁(生产日期:2021-09-2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为1.2g/kg,标准规定为≤1.0g/kg。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产品具体信息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