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6...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6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27 16:1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食糖,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8类食品10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22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食糖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8类食品10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22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酒类94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0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他食品1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9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罐头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天津市蓟县盘峰食品厂生产,北京程林超蔬菜店经营的清水笋罐头(条状),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首联益家(北京)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南大街店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瞿兴龙顺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石园利华水产店经营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北京石园利华水产店在美团利华水产店(手机 APP)销售的冰鲜鲜鱿鱼每条约500g,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那个村菜馆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苑华贸店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北京金羊圈餐饮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经营的肥牛一号(牛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8.北京胡氏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恩诺沙星、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9.标称连云港市云兴酿造食品分厂生产,分别由北京富邦悦利超市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华欣超市(安慧里店)、北京厨精广意商贸中心在淘宝小厨之家西餐烘焙销售的2批次寿司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北京卜春荣商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1.眉州东坡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经营的豆角,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眉州东坡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标称安徽开心乐红糖坊糖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京燕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优级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3.北京宜佰家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的皮皮虾、梭子蟹2批次样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4.标称大名县裕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赵永俊商店经营的小磨芝麻香油,亚油酸、油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标称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望京分公司经营的新派口水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日期:2021-12-2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