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一家公司起诉四川省数十家餐馆使用“青花椒”商标的“青花椒事件”,最近成为网络上的热点、焦点话题,被网民称为“涉嫌恶意诉讼”“碰瓷式维权”。四川省调味品协会高度重视这一事件,现就“青花椒事件”,发表以下声明:
一、青花椒是农产品原材料通用名称,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青花椒是四川、重庆、云南、河南、安徽等地的一种农产品、一种原材料,为芸香亚科、花椒属,是川渝地区家喻户晓的一个通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上海某公司将青花椒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并密集起诉四川省内数十家餐馆,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对此高度关注,并提出异议。
二、期待有关方面依法慎重处理“青花椒事件”,避免造成产业链断裂
青花椒不仅运用于菜品研发烹制,也运用于调味品生产经营,还运用于医药产品制造,应用范围广泛。调味品业与餐饮业是上下游产业链关系,都高度关注“青花椒事件”。餐饮业、调味品业唇齿相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青花椒事件”诉讼中,一旦法院判决限制餐馆在菜谱、招牌中使用“青花椒”字样、图案,将使餐饮业处于被动局面,并殃及调味品品牌,调味品企业将难逃厄运,进而造成整个产业链断裂。鉴于此,四川省调味品协会期待相关部门能妥善协调、司法机构能依法慎重处理“青花椒事件”。
三、本会将团结种植、餐饮、医药行业,会同各大协会对“青花椒”商标提起无效程序,并不排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团结引导企业,联合全行业各方面力量,为促进调味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是四川省调味品协会的职责。四川省调味品协会支持调味品企业、餐饮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持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必要的时候,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将联手法律团队,团结种植、餐饮、医药行业,会同各大调味品协会、餐饮协会及相关协会,对“青花椒”商标提起无效程序申请,并不排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解决“青花椒事件”中所涉的法律问题。
特此声明。
四川省调味品协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