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召开行政指导例会,向特殊食品经营者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辖区特殊食品经营者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同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放《特殊食品安全调查问卷》,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是明确培育对象。通过“双随机”检查,对条件好、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积极开展自查自律,守法诚信经营的特殊食品经营户拟定为特殊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对象。
三是“一对一”指导到位。辖区网格化监管人员进行“一对一”监督指导,督促经营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找出差距,健全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化监管措施要求,确保培育创建取得实效。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对已经拟定为特殊食品示范店培育创建的经营户,加大监管力度和监管频率,检查其经营中是否有销售“三无”过期特殊食品、是否有虚假宣传和夸大功能情况、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确保特殊食品来源可溯、经营行为诚信规范。
通过“双随机”检查,全市1.2万余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有629家拟定为培育创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