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802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天宁区赵万里(龙景农贸市场)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常州市钟楼区凌家塘市场老王水产商行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镇江市润州区玛吉特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三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朱方生抽酱油(高盐稀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四、淮安市淮安区城东乡翔飞超市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淮安市延安东路农贸市场蔡志勤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光华路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四川老泸金州酒业委托德阳市蜀仙精酿曲酒厂生产的老窖特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初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七、泰州靖江市上成堂水产品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八、南京市江宁区邓桂平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活体)和梭子蟹(活体),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