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慧融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牌:鹅渔港;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9号院17号楼17-1号)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昌阳西祥餐厅(招牌:兰州牛肉拉面;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中心街临83号)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逾期拒不改正。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魔力蛙(北京)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招牌:新疆美食;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鲁疃村定泗路238号)擅自改变后厨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北七家雁峰台球厅(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中心街小学对面))擅自改变后厨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北七家洪霞商贸中心(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96号)擅自改变后厨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