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安排明确要求。印发《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从把好原料入场关、把好人员防控关、把好日常清洁消毒关、把好“陕冷链”进口冷链食品录入关等四个方面,对企业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要制定严格、科学合理且具有操作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模拟演练工作,并严格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日报告”制度。要求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每日上报自建自备冷库进口冷链食品种类、数量、来源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成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对全市8家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10家食品生产企业,13家第三方冷库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食品生产监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