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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奋进 | 又是这种鱼!毒性强、没有特效药,别再以身试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21 09:25 来源:深圳食药安办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三年来(2019年-2021年)“深圳食药安办”微信公众号就发布了17篇河豚中毒风险提醒,但总有些小伙伴管不住自己冒着生命危险食用河豚,最终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
  河豚,又称“鸡浦鱼”,相信深圳人都知道这种鱼有毒,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食物中毒甚至危及生命。
 
  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物,食安君肯定是特别地关注,作为深圳市食药安办官方信息发布平台,食安君每逢节日热点就会发布风险提示不停地提醒小伙伴们河豚有剧毒,请勿乱食用!
 
  近三年来(2019年-2021年)“深圳食药安办”微信公众号就发布了17篇河豚中毒风险提醒,但总有些小伙伴管不住自己冒着生命危险食用河豚,最终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
 
  这不,近期广东省就出现了多起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

  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频发

     01
 
  12月1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2021年11月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其中报告1起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揭阳报告的1起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发病3例,死亡1例,事件级别为“较大”。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1年11月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告
 
  02
 
  今年12月15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类似的案例。事件发生在今年10月20日中午,广州品牛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向陈某等4名顾客提供餐饮服务,其中一个菜品鸡浦鱼煲萝卜丝汤使用河豚活鱼为原材料,由餐馆员工宰杀后加工制作,4名顾客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经过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中心调查后,初步认定出现不适症状的情况属于进食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告
 
  03
 
  今年11月,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也接收了一名从南沙转诊的患者,其在食用河豚鱼卵4小时后就出现了肢体发麻、意识转差等不适症状,经过一系列治疗后终于治愈出院。
 
  看到河豚多次引起食物中毒有的小伙伴可能就想问了“这河豚毒素到底有多凶猛呢?”“河豚哪些部位是有毒的?”……
 
  河豚中毒非小事,市民食安大于天,之前没好好听讲的小伙伴要注意了食安君又双叒叕给大家科普一下,这些“碎碎念”大家一定要听进去。
 
  河豚毒素非常强,且分布广泛
 
  河豚体内含有一种剧毒的神经毒素——河豚毒素,其主要蓄积在内脏、肌肉、皮肤等部位。
 
  河豚毒素的毒性非常强,是剧毒氰化钠的1250倍,食用约1-2毫克河豚毒素便可致命;并且,河豚毒素比较稳定,常见的盐腌、日晒和一般的烹调方式,均不能将其完全去除。
 
  需要注意的是,河豚毒素分布广泛,不只存在于河豚体内,蝾螈、蟾蜍、多棘槭海星、云斑裸颊虾虎鱼、花纹爱洁蟹和圆尾鲎等动物体内也含有这种毒素。
 
  发病急,病死率高,没有特效解毒药
 
  河豚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到3小时,中毒主要症状为知觉麻痹、运动障碍、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者甚至会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需要强调的是,在临床上还没有针对中毒者的特效解毒药。人一旦中毒,通常只能采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对症治疗处理,病死率较高。
 
  深圳市食药安办温馨提醒
 
  1.河豚鱼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和销售河豚鱼。
 
  2.食品经营者要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经营养殖除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养殖河豚加工企业生产的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包装产品以外的河豚活鱼、未经加工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鱼。
 
  △左为养殖红鳍东方豚,右为养殖暗纹东方豚
 
  3.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自觉不采购、不捕捞、不加工制作和食用河豚;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类等水产品,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防止河豚中毒事件的发生。
 
  4.如发现有人误食河豚后,应第一时间送至医院,期间可通过刺激咽喉壁诱导催吐,及早排出体内毒素。
 
  食安君再次提醒
 
  河豚有剧毒!
 
  请勿乱食用!
 
  所有餐饮单位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大家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千万别自行加工食用河豚鱼,不然后果会很严重喔~

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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