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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专家组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5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15 08:27 来源:教育部 原文: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发挥专家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咨询、研究、评估、指导、宣教等作用,我部决定组建全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专家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发挥专家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咨询、研究、评估、指导、宣教等作用,我部决定组建全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专家组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全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发挥咨询、研究、评估、指导、宣教等作用的专家组织。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研究,就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问题向教育部提出专业、科学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专家共61人,聘期4年,自2021年11月起至2025年11月止。专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专家组的工作由组长主持,副组长协助。组长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请中国农业大学为专家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各地要积极支持专家组的工作,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应为专家提供参加专家组工作的必要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4日
日期: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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