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4类食品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合肥大红灯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