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罐头、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饮料、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个大类食品32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32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太原市尖草坪区玩皮面皮店销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娄烦县亲亲副食百货门市销售的,标称太原市晋辉食品厂生产的嗑亿家香瓜子(原味),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师范大学南校区学生二餐厅销售的1批次担担面,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批次油炸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转梅副食商店销售的米面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古交市向阳幼儿园食堂使用的自行消毒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太原市万柏林区旺特隆百货经销部销售的,标称运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迈得旺锅巴,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运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关县(市)市场监管局正在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