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02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92批次,不合格29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0批次
(一)南平市建阳区辣东辣西餐厅的圆形菜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新罗区福哇餐厅的水果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新罗区福哇餐厅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新罗区赏味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漳州市龙文区臻尚美牛排馆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福州市马尾区十三厢餐厅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福州市马尾区十三厢餐厅的塑料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漳州市芗城区柠枝亭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福州市马尾区骚哥餐厅的黑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福州市马尾区骚哥餐厅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福州市马尾区桥亭小镇餐饮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福州市马尾区桥亭小镇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三)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千家火锅店的熟食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四)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千家火锅店的饮料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五)福州市长乐区吴航桥亭活鱼小镇餐馆的白色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德化县李成雨馒头店的白馒头(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七)德化县李成雨馒头店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八)福州市晋安区郝云包子店的红糖开花馒头(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九)福州市晋安区佳佳铭餐饮店的餐具(杯子+勺子+碟子+碗+盘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十)厦门市集美区罗记黄鹤楼餐饮店的三角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福派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7日生产的肉松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分店,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益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一)华安县天德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明虾(海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二)泉州德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明虾(活)(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公正蟹(活)(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南平八闽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鸡全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宁德鑫永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氟虫腈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厦门市集美区兴福旺家百货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