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11大类食品13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00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义马市客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昌洪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7×103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许昌奥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多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奇亚籽蜜桃酸奶谷物麦片,霉菌检出值为55CFU/g、20CFU/g、95CFU/g、30CFU/g、12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许昌奥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多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奇亚籽草莓坚果谷物麦片,霉菌检出值为320CFU/g、930CFU/g、220CFU/g、520CFU/g、53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漯河市鸿秀商贸有限公司加工的1批次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63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新郑市龙湖镇豫川胖哥肉蟹煲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1批次盘子、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长葛市海之鲜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7.遂平县金山路一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金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辣鸡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23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75g/k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8.宜阳县会仁早点店销售的1批次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0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9.淮阳县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生活广场四通镇店销售的1批次特级香梨,敌敌畏检出值为1.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淮阳县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生活广场四通镇店销售的1批次水蜜桃,敌敌畏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许昌玖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1批次蛋黄酥(芝麻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扶沟县尚禾小馆子使用的来自扶沟县金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3.扶沟县陈浩小烧饼土菜馆使用的来自扶沟县金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4.尉氏县城健康路路南李林海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5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15.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众帮超市青年路店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4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16.郑州市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秦岭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香蕉(散装),吡虫啉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7.鹤壁市淇滨区龙鲜升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李氏高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烧烤青豆(炒货食品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8.荥阳市光伟早餐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9.荥阳市光伟早餐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0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荥阳市光伟早餐店使用的1批次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1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1.睢县王晶海鲜店销售的来自新洪宇海鲜旗舰店的1批次面包蟹(海水蟹)、1批次赤甲红蟹(海水蟹),镉(以Cd计)检出值分别为0.74mg/kg、0.8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2.新密市务实天福购物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淘宝河南名产 乐思薯(经营者为河南薯妈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薯妈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社旗银良三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4.开封梁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筷子、1批次杯子、1批次拉面碗、1批次花碗,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5.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星初副食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野生猕猴桃,氯吡脲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6.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福盈门购物广场总店销售的1批次小籽白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4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7.南阳天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峡县明辉瑞锋商贸有限公司定制、河南?中森酒業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谷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7.2%vol,标准规定为42.0~44.0%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8.荥阳市稻万家饭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9.信阳市浉河区谷源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04×10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30.郑州市金水区沙湾村宫廷糕点丰乐店生产的1批次戚风蛋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38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武陟县多美多俊霞超市销售的标称新乡市金宏泰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郑丰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5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2.新安县优悦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龙池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龍池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4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