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1012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82批次,不合格30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4批次
(一)漳浦香兰叶子餐饮有限公司的饭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2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南平市建阳区民生桥亭餐厅的大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黄清禄餐饮店的餐具(碗、汤匙、骨碟、杯子、盘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晋安区大厨味道餐饮店的餐具(碟子+盘子+碗+勺子+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漳州市芗城区猪圈火锅餐馆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漳州市芗城区猪圈火锅餐馆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惠安县唐派糕点店的绿豆冰糕(抹茶味)(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福州市马尾区井里鱼馆餐厅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福州市马尾区井里鱼馆餐厅的蘸料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漳州市龙文区臻尚美牛排馆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漳州市龙文区臻尚美牛排馆的餐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南平市建阳区阳光百溪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三)福州阿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消毒餐具套装(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四)福州市马尾区十三厢餐厅的平底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糕点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安溪万阳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9日生产的丽林牛耳片,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明珠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安溪万阳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5月1日生产的丽林寸枣,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明珠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莆田市怡香居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7日生产的云片糕(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古田县佳益便利店,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多麦(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14日生产的全麦纯蛋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长泰县兴泰新丰原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三、酒类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福建汀江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7日生产的汀江米酒(固液法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福德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福州云山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25日生产的青梅酒(露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尤溪县西城镇新辉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标称永安市燕江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12日生产的糯米老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梅列区兴好当家超市,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
(一)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日),氧乐果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万星分公司销售的三眼蟹(公)(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漳州艺术实验学校第二食堂的明虾(海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8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四)福建省新天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销售的豇豆(长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8日),啶虫脒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华安县汇鑫水产品店销售的三眼蟹(海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六)华安县汤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三眼蟹(海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七)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1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八)泰宁县新国中百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饮料不合格1批次
标称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生产的中老年核桃粉,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泰宁县新国中百汇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