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2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43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东福百货有限公司旗岭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顺德名门豪苑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君佳堂食品有限公司九龙分公司生产的双重滑蛋全麦三文治(面包),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顺德名门豪苑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君佳堂食品有限公司九龙分公司生产的鸡蛋肉松味三文治(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河源市源城区源泰兴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福多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戚风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河源市源城区源泰兴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漳州客家工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蛋糕(巧克力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程心饮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贝可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麦腿肉蛋三文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园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雪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东莞市裕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沙白(贝类),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陈镇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鲍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深圳市新福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九节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金兰市场冯月成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白天鹅宾馆有限公司销售的石斑,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陈晓珍(广东省广州市大福新街市)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水宏菜档销售的活鲜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佛山市南海区彩多宁水果批发商店销售的黄骨鱼(黄辣丁),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源潮粮油店销售的活鲜白贝和活鲜海鲈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普宁市池尾鳄湖酒家销售的东星斑,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南环西路洪记海鲜餐馆销售的青斑(海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东海一族鱼翅海鲜酒楼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广东顺德东煮有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阳江市江城区谢霞仔蔬菜店销售的鲜活大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佛山市顺德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活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六)韶关市武江区俊发水产品店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七)韶关市武江区广兴海鲜店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广州市荔湾区茶滘彭晓斌鱼档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九)中山市东区又一鲜蛋行销售的鲜活罗氏虾(大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东福百货有限公司旗岭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蛋花生(鱼皮花生+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和海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西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及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和有资质的经营户购买所需食品、食用农产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和来源信息不明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9.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