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在海阳市核电区和留格庄镇共抽检海参12批次,重点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是否超标。本次抽样过程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采取现场取样、现场制样、现场封样、全程监督的规范程序,确保了抽检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助于规范养殖生产环节用药,提高养殖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本次抽检结果将成为我市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下一步,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将加强对水产品产地安全风险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测结果应用,防范不合格产品上市,全力保障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