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牛奶类、豆腐的冷藏贮存、流通温度修改为0~5℃。
3. 新设定癌症患者食用的营养配方食品和食谱型食品的食品类型及生产加工标准。
4. 限制及删除个别食品原料的使用:在食品原料目录中删除红虎杖、蒜芥等4种食品原料,将葫芦巴、甘草等5种食品原料转变为限制性使用的食品原料。
5. 修改玉米及高粱中伏马毒素的限量标准适用食品类别。
6. 修改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冻食品的规格。
7. 修改即食、方便食品类的致病菌限量: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产气荚膜梭菌。
8. 修改食品原料目录。
9. 新设定食品中酮洛芬的残留限量。
10. 修改、新设定畜产品、水产品的残留物质残留限量。
11. 修改一般试验方法等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