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主要围绕原料、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生产加工场所、加工过程控制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对原料、包装材料购进是否建立进货记录台账;原料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使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原料加工植物油;有无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等香料香精的行为;盛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包括瓶盖、垫片等合格证明是否齐全;加工的成品植物油外包装有无标签标识;生产加工场所是否符合工艺流程;从业人员是否执有有效健康证明等进行了检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6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包装材料无购货查验记录、加工的植物油外包装无标签标识、原料存放不符合标准等问题,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相关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盯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加大对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